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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请求明山区政府确认强拆我的是明山区那个地区的房屋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4-04-26
信件索引号 202400019
信件内容
明山区政府区长您好:
    本溪市征地服务处,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实测我有一处合法的285.25㎡二层营业性的楼房。坐落于本溪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卧龙地区征地范围内,在没有进行征收认定程序情况下, 明山区政府2005年5月1日给我作出了限期拆迁决定书(没有告知诉要拆迁哪里的房子),2005年5月13日强拆了我的房屋,至今没有弄清楚拆的到底是程家地区的房屋,还是卧龙地区的房屋。造成被拆的房屋没有给安置。因此请求明山区政府作出确认,拆的是我那个地区的房屋。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明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4-04-29
办理结果
市民您好,经卧龙街道办事处调查反馈,您反映的问题已进入信访程序,请以信访最终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