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尊敬的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东营坊派出所领导,民辅警同志们:
本人王艺鸥,系盘锦市居民,本次到本溪自治县东营坊乡出游,因本溪县有大面积适飞空域,我将许久未曾使用的无人机随身携带,并在7月22日拨打东营坊乡警局电话02446503008,向接电话的潘警官说明带了无人机要拍摄这里的美景,得到允许后,满心欢喜的于当日18点左右操作无人机,却因作不当无人机不慎撞上悬崖失联,自行搜救难度极大,内心十分焦急,虽然已经在撞机时候遥控断电,但又想到看过的科普,如果长期在悬崖山林中无人机电池在高温下暴晒,可能极小的几率会有火灾隐患!之后我又向潘警官寻求帮助,说明情况。
东营坊潘警官7月23日接到我求助后,积极协调资源,依规细致开展工作,告知我立即联系119到现场,随后贵局有两名同志驾车赶往现场,协同消防人员在高温天气下,不辞辛苦,仔细研判飞行最后撞机轨迹,最后可以说是非常辛苦的终于将无人机找到,用一万分的努力阻止了万一的发生,虽然火灾隐患几率很低,也要把它彻底消除!并且无人机找回后毫发无损,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本人当时心情激动,事后记不起这二位同志的警号。事后我联系潘警官表示因为准备返程来不及当面致谢(想要做锦旗快递到贵局),潘警官表示:这是他们应该做的,欢迎我下次再到东营坊来旅游。另我十分感动!
通过这次事情深刻体会到贵局同志办案过程认真负责,又体恤外地游客的实际难处,执法严谨、温情尽责,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此番亲身感受到基层公安的责任与温度,内心倍感温暖。在此,向东营坊派出所全体工作人员
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致谢人:王艺鸥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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