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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占道经营
来信人 先** 来信日期 2019-05-23
信件索引号 201900003
信件内容
溪湖区22中存在占道经营现象,有安全隐患。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溪湖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9-05-23
办理结果

经区执法大队调查:情况属实,该区域商贩共计1处,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已清理取缔。商贩可能存在在执法人员午休时间及执法人员在其它区域巡查期间伺机在此区域经营,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将加强巡查频次,力度,如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