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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统一规划和部署全市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评价和协调全市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市性爱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组织和动员全市各单位参加除害防病的社会卫生活动;
六、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七、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八、协调开展农村改水,组织落实农村改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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