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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
 
  市蚊蝇消杀监督队
  队长:吉广裕 单位电话:2822712
  市蚊蝇消杀监督队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负责对垃圾清运、粪便清掏及易产生蚊蝇孳生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城区内居民公共旱厕、二级垃圾点、垃圾箱(桶)、垃圾屋、垃圾中转站、千金岭垃圾排放场、柳塘两大固体生活垃圾排放场等场所灭蚊蝇消杀及监督检查工作。
  市爱国卫生监察队
  队长:王殿宇 单位电话:2819157
  市爱国卫生监察队职责:
  1.宣传贯彻《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办法》和《本溪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等法规和规章。
  2.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3.针对不同阶段全市爱国卫生工作重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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