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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室
  负责全局文秘、档案管理、机关财务、计划生育、信访、保密、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行政事务、后勤保障、车辆管理、食堂管理、装备配置、双拥工作、国际交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参加局内处室、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综合法规处(安委会办公室)
  负责全局的文字综合、对外宣传、综合信息、政策法规制定;
  负责市、县(区)政府和县(区)局的目标考核工作;
  负责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负责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安全工程初、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申报、考评工作;
  负责全市事故综合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工伤认定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参加局内处室、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安全生产协调处(铁路道口管理办公室)
  负责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中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工作;
  负责对铁路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
  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医药、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资格认证、专项整顿治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以上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负责以上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负责以上企业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指导协调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检测、安全评估、安全咨询、服务机构的资格认证、初审上报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负责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管理及专项整顿治理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的依法监督检查;
  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指导、协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测、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和服务等机构的资格认定、初审上报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处
  负责全市冶金、建材、电力、邮政、通讯、机加、轻纺、电子、商、粮、供等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依法监督检查;
  负责以上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负责以上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负责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检测、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和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初审上报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协调、参加全市重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相关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标准;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管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网络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监督管理;
  参与协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普及和宣教工作。
  综合执法监察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纠正其违法行为;
  依法对中介机构在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按照全局的部署和要求,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
  负责对局监管处室移交案件的复查及行政处罚工作;
  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参与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的答复和检举、控告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交办、县(区)局报请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的办理工作;
  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的执法监察工作;
  负责全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三同时”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对文化、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机关党总支(机关工会)
  负责全局党建、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工作,参加县区政府、县区局和局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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