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内设机构(4部1室):组织宣传部、康复部、维权部、教育就业部、办公室。
  组织宣传部
  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协助县区党委管理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省、市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和政策;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等。
  康复部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开展残疾预防辅导工作;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织康复人员培训等。
  维权部
  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有关方面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等。
  教育就业部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制定残疾人扶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对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解困工作的评估、总结、表彰等。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起草党组和理事会重要文件。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