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财政局直属15个事业单位,
市收费管理局
负责市本级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解缴、入库和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信贷、支付等管理工作;
市国有债权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国有债权检查、监督和管理,对已核销、剥离债权进行接收、追索;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的协调及管理使用;
市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接受委托承担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
市投资审核中心
负责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结)、决算的审查,市本级财政性项目工程招标标底的审查工作;
市财政预算编制审核服务中心
受市财政局委托审核市本级和全市财政相关预算;
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负责核算市直企业缴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险费,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负责受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
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负责财政科学理论研究和财政政策及财政工作的宣传;
市财政计算机站,为我市财政系统的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和标准化建设,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的畅通运行提供技术服务;
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负责本溪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市财会干部培训中心(汤沟)
负责本溪地区财政财会干部培训;
市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
负责办理企业全部或部分产权交易,企业资产转让、调剂;
市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财政局机关内部行政后勤事务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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