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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档案局职责
 
  一、本溪市档案局(馆)是中共本溪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档案管理机构,行使行政(事业)双重职能;
  二、市档案局负责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档案工作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市档案馆担负保管全市档案资料和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利用的职责,内设征集整理处、信息开发处、技术保管处。局(馆)现有工作人员39 名,其中,研究馆员2 名、副研究馆员6名、馆员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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