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电业局地处辽宁东部山区,隶属于辽宁省电业局,为国家大一型企业。截止2005年底,公司拥有送电线路86条,回长1817.711公里;变电所41座,其中220kV变电所9座,66kV变电所32座;变电塔1座,变电总容量3450.23兆伏安。固定资产原值20.71亿元,营业户数39万户,地区年供电量91.69亿千瓦时,年售电量68.84亿千瓦时,年售电收入28.25亿元。现有全民职工1851人,主要担负着本溪市两县四区和抚顺市新宾县四个乡,共8900平方公里,160多万人口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供电任务。
本溪电业局始终遵循“发展电网、壮大企业、服务地方、造福职工”的发展方针,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发扬“团结向上、艰苦创业、务实求新、优质供电”的企业精神,靠班子的表率作用带队伍,靠树正气凝聚人心,靠改革发展壮大企业,营销服务以“让政府放心,让客户满意”为标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本溪电业局始终坚持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曾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全国用户满意先进单位、全国供电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光荣称号。近年来,多次荣获辽宁省先进党委、省文明单位标兵、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省双拥共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5年,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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