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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动监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动物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
  二、负责拟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三、做好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
  四、监督管理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五、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种畜禽监督管理;
  六、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动物卫生科技等工作;
  十、贯彻执行畜牧和草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管理、草业管理和畜牧业产业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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