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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市政府法制办内设5个职能处(部):秘书处、法规处、法制监督处、行政复议应诉处、《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
  市政府法制办下设一个副县级事业单位——本溪市WTO法律咨询中心。还代管本溪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秘书处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承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记录和督办落实;负责以法制办名义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以法制办名义起草的文件的审核、呈报和印发工作;负责对法制办受理的各种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办机关人事、财务、档案、印鉴、保密、外事、接待、保卫、退休人员、办公设备、车辆等管理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调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规处 
  负责本溪市地方行政立法工作,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有关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和地方性法规适用解释工作;负责有关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及时向政府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书面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办理有关政府规章报省政府和国务院的备案工作;负责县、区政府、市政府所属各部门报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法制监督处 
  负责对全市行政机关、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并协调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统一管理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处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执法机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负责诉讼市政府的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出庭应诉;负责指导县、区政府和市政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处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执法机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负责诉讼市政府的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出庭应诉;负责指导县、区政府和市政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公报》编辑部 
  负责组织《政府公报》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出版工作;负责组织《政府公报》的译制工作;负责组织《政府公报》出版后的发行工作。 
  WTO法律咨询中心 
  负责提供WTO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数据库建设、相关资料的收集及信息交流工作;负责开展WTO规则和市政府重大法制工作的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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