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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局机关各处室
 
办公室
    协助局党政领导处理好政务;负责起草局全面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负责督察督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处理好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市民投诉等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卫生防疫、绿化防汛、义务献血等工作;负责机关印信管理、文电收发处理工作;负责局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局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党政工作文字综合;负责全局系统信息与联网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为局领导、局机关其他同志及基层服好务。
房政处
    负责全市房产行业的综合管理;负责仲裁房产纠纷和全局的法律事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房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政策;负责房产行业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委托执法单位的工作,对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负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住房问题的违法、违章案件;负责全市房管单位的资格审查;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查和中介服务员的资格审查及业务培训;负责全市公有住房的租赁和转让管理;负责私房政策的落实工作。
住宅产业处
    起草实施住宅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住宅及部品开发管理;做好专项住房建设工作;做好全市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指导全局工程建设;编制工程建设计划和统计报表;做好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管理和对象初审;收集住宅产业发展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处
    负责组织全市贯彻落实国家、省住宅小区、物业行业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物业行业行政管理;负责全市住宅小区行政管理;负责对全市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全市物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住宅小区和物业管理达标升级和住宅小区绿叶杯竞赛活动。
工程处
    负责国家各项建设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房屋装饰装修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大、中修缮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局直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局直管企、事业单位劳动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局直管企、事业单位的标准计量、能源管理、节约用水、环境保护工作;参加房屋安全鉴定、装饰装修安全鉴定的技术鉴定工作;负责ISO14000政府环境管理体系工作;负责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审查工作。
计划财务处
    负责局系统计划、统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收支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审定有关财务统计资料;负责全市国有房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物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出纳工作;搞好局机关会计电算化以及局系统内各单位会计电算化;审查汇总、报送系统会计报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以及企事业单位注册资金的审核;检查和指导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组织部
    负责全局党的组织建设和人事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组建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及公务员考核等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知识分子、职称评定和职工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党费收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负责档案管理、文件收发、接待外调等内勤工作;负责全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职工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劳动人事统计报表,职工离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宣传部
    负责指导全系统的宣传思想及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的政工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统战、侨务、民族团结、双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女工和工会财务等临时性工作。
监察处
    监督检查全局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和执法情况;抓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和处理信访案件;组织培训纪检监察干部。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局基层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认真完成市老干部局和市人事局干部退休福利处及局党委交办的工作;搞好企事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工会会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围绕产生和经济建设开展各项活动;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完成市总工会和工会主席交办的工作。
团委
    负责全系统共青团工作;负责组织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本系统团组织建设;围绕本系统党政、经济中心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开展生产实践活动;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为青年提供服务;协助党组织选拔、培养团干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完成团市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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