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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局直属单位
 
本溪市房产产权管理处(本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
  为房地产权利人提供确权发证服务及房地产交易提供中介服务;房地产权属登记与发证;房地产产籍、档案整理保管;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交易服务。
本溪市房产经营公司
  承担全市国有直管房屋的管理、租赁、修缮服务、租金收缴;按国家建设部及市有关房管政策、法规,对直管房屋转租、转让、违章拆改格局进行管理和处罚;按国家房改政策,进行公有房屋出售、使用权有偿转让、使用权更名;负责房产开发建筑施工,房屋大、中修翻建;负责小区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房屋托管、物资经销。
本溪市溪煤房产物业服务总站
  负责本煤公司破产后成建制移交给市房产局的各类房屋的管理、维修和物业服务等工作。
本溪市房产局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合理使用非经营性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对外开展经营和兴办经济实体;负责管理和经营保障机关办公和为职工生活提供各种劳务和技术服务的后勤单位。
本溪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
  受市房产局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城镇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城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公有房屋管理、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及房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的监察执法工作。
本溪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中心
  按有关规定对危险房屋进行安全技术鉴定。
本溪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
  负责以市场价格出租、转租的各类房屋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公有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管理工作;负责《本溪市公有房屋租赁证》发放管理工作。
本溪市房屋修缮装饰装修管理中心
  协助市房产局做好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外墙保温装饰装修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工程和“平改坡”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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