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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
 
  机构设置: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业务处、合作指导处、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团委

  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社党委、理事会交办的日常综合工作(理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协助领导综合协调市社机关政务工作,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内部各处室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报告、汇报材料等重要文件及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的起草、负责综合性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及各级领导交办任务的督办工作;负责公文管理、文秘、政务信息、档案资料、史志、保密、打字、信访、机要、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年鉴的编写、印鉴管理及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的编制和考核。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 机关安全及行政事务。 ;承担党委办公室的职责。组织协调市社有关处室就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系统农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辽东名优农产品信息港”网站建设及维护。负责网上农业相关信息传递下载及全地区农产品的网上营销和供求发布工作。
  财务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财务会计、审计的法规制度;编制实施本级财务计划,并督促、检查、总结、报告执行情况;管理、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使用;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协调和指导,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研究解决直属单位对社有资产的再开发、再利用及分配等有关事宜;对市社直属单位资产购入、出售、转让、重组、调剂、置换等重大决策,及时提出送审意见,为科学决策当好参谋。负责机关财会及指导内审和财会、审计队伍建设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的法规制度,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系统内各类会计报表的审核和上报;参与市社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 ; 管理、指导系统内的基本建设及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及系统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负责评价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与工作业绩,监督检查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等基础上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预防、制止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合作指导处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供销社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开展调查研究,培育、总结、推广典型;指导全市供销社通过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组织、兴办专业合作社等途径,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负责指导县级联社的体制改革、法律咨询,依法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究与交流及职工队伍的建设;协调解决基层社发展的有关问题。指导基层社组织建设,筹备市社社员代表会议和办理县、基层社有关社员代表会议事宜;指导基层社民主办社,协调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站建设和发展工作,指导全系统基层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处室抓好全系统的劳动竞赛和优质服务及年度评比表彰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供销社发展战略规划,指导行业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负责调研工作总结推广典型,提供政策指导。
  人事处职责: 负责市社机关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工资日常管理及退休人员退休金标准管理, 负责 机关工作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办理和落实工作。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市管干部的日常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负责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才资源开发、人员调配、 非领导职务晋升、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机关工作人员人员年度考核、 劳动工资管理及相关报表统计工作; 负责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养老保险统筹工作。 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业务处职责: 负责研究和指导供销社企业改革、总结和推广企业改革和开拓经营的典型经验;指导实施企业改制、重组和资本营运;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参与直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及依法审查相关经济合同,对市直单位诉讼活动和经济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和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指导全市供销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经营和储备国家委托商品;组织全系统的大型商品交易、招商引资;指导全系统连锁经营、市场建设、仓储运输、经济协作;负责全系统的体制改革、经营网点、经营机构的建立、撤消和变更企业名称的审批;负责统计及救灾工作。负责全系统经营业务的宏观指导;指导协调系统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系统的大型商贸活动、系统的统计及商(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市直企业的安全保卫、车辆管理以及防汛救灾等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检查、督促系统内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监察处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纪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负责行政监察对象的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工作,检查其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况,查处其违法违纪案件;加强纪检监察制度、队伍建设;负责举报、申诉的受理查证 ;负责查办、督办上级机关和本系统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受理反映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收集整理信访信息,分析研究信访情况,筛选带有苗头性、典型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建议;协助各单位解决经济案件纠纷,督促企业清收外欠款;协助企业和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组织部职责: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 负责市社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党员、干部工作管理制度,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市社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宣传部职责: 全面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向,有针对性地提出理论宣传和思想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制定并组织实施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规划;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理论教育、党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系统内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称评定和考核工作。
  团委职责: 加大协管工作力度,做好优秀青年选拔、举荐工作,把为青年学习、提高、转岗等服务落到实务。继续做好“推优”工作,为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和优秀团员。 积极、有序、按时完成团市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做好省社团委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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