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部门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职责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于1998年,其前身为原本溪市土地局和本溪是地质矿产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二、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和利用。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