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上述职能,市广播电视局设: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技术事业管理处、质量管理处、保卫处、机关事务服务处、党委工作部。
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
一、负责文秘、打字、印刷、档案、机要、会务、文印、保密、信访、信息和督查工作。
二、负责市民投诉、建议提案、扶贫助残、ISO14001体系认证、招商引资工作。
三、负责全局职工福利、通讯、办公用品和车辆管理工作。
四、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事务管理。
六、负责协调外事工作和接待活动。
七、负责协调全局各处室之间的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人事、劳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及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
三、负责所需各类人员(人才)的调研、规划、引进、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招聘录用和调配工作;负责对拟调、聘用人员的考核、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负责对军转、退伍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负责办理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与终止手续,对临时工的聘用、辞退手续,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定的初审、报送手续和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指标管理、岗位设置、竞争上岗及聘任管理工作,以及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的考工定级工作。
七、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职工工资、奖金发放及调资与升级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的工资增涨指导工作。
八、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退休统筹及医疗保险的核定、缴纳工作。
九、负责填报有关组织、人事、劳动和工资方面的统计报表。
十、负责职工的劳动纪律、法规的制定及检查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职工的年度及日常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离退休干部及内退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用人机制的考察、调研及方案制定工作。
十五、负责考勤制度、奖惩制度、考核制度的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对外聘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
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创收部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加强财务审核,合理使用资金。
五、积极配合市财政、税务、银行、工商、物价、审计等部门,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六、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
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七、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各单位、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技术事业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草拟工作。
二、负责全局安全优质播出及技术培训、管理和技术维护工作。分管电台技术部(中控室、058中波发射台、309转播台)、电视播出部(含平顶山电视发射台)、变电所。
三、负责全局设备技术选型及采购、各类耗材购置及发放、全局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广电系统及企业有线电视站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工作(含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六、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和广电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七、负责全市广电系统的技术统计报表及上报工作。
八、负责全局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质量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当代前沿的新闻理论知识,具体指导新闻工作实践。
二、为局党委和局长指导全局宣传工作业务、提高宣传工作质量提供信息、搞好服务,当好助手和参谋。
三、负责对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社有关宣传质量方面的业务工作,其中包括对已播出和刊登的各类栏目、节目、版面进行监听、监审、监看,参与制定与宣传质量有关的标准和制度,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服务。
四、负责《本溪声屏研究》和《质量管理通讯》的组稿和编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质量调研及干部职工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全局宣传质量管理工作会议,通报质量监审工作情况,提出解决问题建议,不断加强宣传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将监审中发现的重大政治、宣传、技术等突发问题及时反馈给电台、电视台和广播电视报社。并承办局对台、报在宣传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差错的行政处罚。
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局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局内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有关规定,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卫全局安全。
二、掌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提出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局领导当好参谋。
三、抓好综合治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依靠基层组织,对全局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群众法制观念,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防范意识,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治安灾害)工作。
五、加强局内治安管理,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及危害治安的行为,积极侦破一般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协查案件。
六、开展隐蔽斗争,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做好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工作,发现和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
七、加强要害部位、重点岗位保卫工作,维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八、做好全局防火安全,不断完善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九、做好全局安全保卫、警卫工作,严加防范,控制外来人员,把好入门关。
十、定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对全局生产工作实行全面安全监督。
十一、负责监督、考察本单位被依法判处管制或监外执行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员。
十二、负责本局财务及有关部门取存款押款保卫和大型活动的现场治安维护。
十三、做好武装部工作,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服务处工作职责
负责全局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一、负责食堂、浴池、环境卫生工作。
二、负责局内房屋修缮,水暖维修、维护工作。
三、负责取暖费、水费、地下水资源费管理及垃圾清运费认证管理工作。
四、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及除“四害”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办公桌、椅、卷柜、行李、卫生清扫等用品的采购工作。
六、负责局内混岗人员工资发放及养老、医疗保险缴纳管理工作。
党委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拟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部署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或决议、决定、指示在本局的学习、宣传并及时掌握落实情况。
三、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具体包括:局党委年度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报告,阶段性工作要点;局属各级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调整;党组织生活制度的制定、落实;检查、总结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发展党员以及局属党组织、党员评先创优等工作。
四、认真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干部工作条例、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抓好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抓好局管后备干部工作,协助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
五、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配合局监察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六、积极做好全局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七、负责全局统战工作,做好全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台胞、台属、归侨和侨眷的各项有关工作。抓好全局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
八、负责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党内统计报表和办理组织关系接转以及有关人员因公出国(境)的政治审查工作。
九、承担全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及牵头抓好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