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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96-93 1993-12-06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3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 dB

 

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该类标准。

 5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

 6.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 监测方法

 按GB/T 14623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其他噪声环境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14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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