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地方教育法规和制度,并对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发展计划;调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确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幼儿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承办全市各类教育实体的设立、变更、停办的审批和申报。
四、提出全市教育经费的需求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和审计各教育部门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基建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场地用途的改变和分配教育基建维修统拨物资材料指标工作,筹措教育经费,拟定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办法。
五、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国各类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安置工作;主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业务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六、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学校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检查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学校的劳动工资、编制管理以及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学校、中等及中等专业学校、初等学校、成人教育的招生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和管理,监督检查全市扫盲教育工作,对农村成人教育质量标准进行教育评估,负责全市各种学历的认定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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