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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构设置
综合处
1、负责起草各类文稿及文字综合;
2、负责对外联络及内部工作的协调;
3、负责省、市及本部门的目标考核;
4、负责财务、人事、文密、档案、计划生育、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车辆管理工作;
5、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办领导交办各项任务;
7、负责机关党的建设。
金融业务处
1、负责协调、处理金融机构的有关事务;
2、负责起草业务方面的各类文稿;
3、负责企业上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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