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经委机关文电传阅、督办、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经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对委内车辆管理。
综合法规处
负责经委机关文字综合工作;负责经委机关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贯彻国家、省有关工业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全市综合性经济法规的起草工作;指导经委各业务处室和行业管理办公室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
经济运行处
负责监测分析全市规模以上经济运行态势,调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平衡、协调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研究提出全市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市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承担全市搞活资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近期改造计划,综合协调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与措施;协调解决全市重大运输问题;负责协调抢险救灾运输工作,组织实施假日运输工作。负责全市联运的行业管理、铁路专用线、专用铁道规划和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负责各项电力行政许可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企业日常生产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的调度和协调工作。
投资与规划处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技术改造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重点技改项目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向国家和省申请各类技术改造专项贷款及贴息等,以及进出口设备减免关税和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初审;参与拟定工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工业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本系统与国际组织、国外政府及机构之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委各处室招商引资的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科学技术处
负责编制全市工业企业年度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负责国家和省重点新产品、省优秀新产品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技术公关项目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和开发机构的建设及产学研联合;负责全市重大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的实施及资金筹措等协调服务工作。
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研究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法规政策;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工业污染防治、环保产业发展、推动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利用、节约能源、工业节水等工作;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及工业环境保护项目工作;组织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制定产业发展能效标准;负责节能、清洁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节能监察、监测工作;组织全市有关环保产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1S0140001环境管理。
教育培训处 负责指导全市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职业技能和学历教育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经营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者实施企业领导干部持证上岗培训和发证工作;负责全市经济管理干部素质的研究分析;负责全市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培训考察工作;负责全市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组织和培训工作。
行业规化管理处
负责实施国家行业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全市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行业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负责推动全市各行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履行工作以及监控化学品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钢铁深加工制品接续产业的专项推进工作;负责掌握、分析全市各行业经济运行动态并实行宏观调控、监督、指导。
医药管理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医药行业综合统计发展规划、行业法规、经济技术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医药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现代中药接续产业发展的推进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医药行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参与指导医药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管理市级药品储备。
统计信息处
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协调上述四个层面企业经济运行中各类问题,并指导上述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和统计人员工作信息网络的建设;负责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各项有关鼓励、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培育、扶持重点骨干民营企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乡镇企业重点扶持项目贴息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市乡镇及企业实施评先评优的经济管理工作。
中小企业发展处
负责全市各种经济类型、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近期、中、长期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的运行及发展情况实行定期综合分析,负责研究制定鼓励、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市集体所有制和非公有企业的改革工作,研究发展以非国有为主的大型企业和集团措施;提出股份制改造意见,负责股份制公司的审核,推进企业上市;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规划、指导城区内产业聚集性工业区规化建设,促进产业布局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新型产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寻找合作伙伴,为中小企业发展搞好全方位的协调服务工作。
经济协作处
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之间的经济协作及上述企业与“两钢’ 的经济协作;负责全市“三抓三带”和外协件招标配套管理工作;负责本溪市对口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辽宁省八城市联合体及市长特派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开放及国内招商引资活动涉及展销经贸洽谈活动的筹办及组织工作。
优化服务处(市中小企业维权投诉中心)
负责对全市工业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企业的各类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意见或建议工作;负责为企业提供法律诉讼和咨询服务;负责对企业投诉中涉及的政策性和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宣传报道及侵害企业经济案件曝光和整改工作。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企业创业扶持、技术支持、开拓市场支持、信用担保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指导、监督、服务工作及列入重点民营企业挂牌保护。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信访处
负责全委信访工作。
人事处
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经委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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