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溪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本溪市政府对辖区内的经济、社会事务和有关行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专家论证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区的各项制度;
三、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开发和管理;
四、规划、建设和管理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
五、编制和组织实施开发区的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内企业和规定权限内项目的审批和申报;
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批准和认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
八、综合管理开发区的财政、工商、税收、国有资产、劳动、人事、社会治安工作;
九、管理开发区的技术、生产资料、建设、商贸、人才、劳务、信息、文化等各种市场;
十、按规定权限管理开发区进出口工作,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十一、上级政府和委托机关赋予的其它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