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
 
  本溪市粮食局内设9个行政处室,直属单位6个。
  本溪市粮食局是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监管、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宏观调控的行政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起草制定地方性政策、规章,组织全局重大问题的调;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计生、信访、侨务、提案议案、政务接待、政务信息、保密、机要通讯、会务、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及后勤管理。
  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专业技术干部等工作;负责指导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定编和教育培训工作;统一管理综合性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
  财会审计处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金、资产管理与审计监督;负责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指导管理;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挂账实行统一集中管理;负责对国有粮食企业监督、管理,确保粮食购销企业不发生新的亏损挂账。
  行业管理处(市场监督管理处)
  负责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粮食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粮食储备库的发展建设规划、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油工业生产、粮食行业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推动技改和新技术的应用;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粮食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负责ISO14000工作。
  储备处(计划购销处)
  负责全市各级储备管理、粮油安全保管及防汛、度汛工作;拟定市级储备粮油管理规章,下达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粮油储藏及运输的技术规范,制定实施办法;贯彻执行地方粮食应急预案,负责全市粮食的应急调控和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调拨运输的协调管理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合作关系,维护粮食安全。
  信息统计处
  负责拟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购销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粮食流通统计、粮食信息化建设、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监测、分析和预警测报,并做好监督指导。
  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局及局属单位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接待和办理群众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
  机关党委
  负责全局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习、宣传、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目标管理、机关工会、统一战线、扶贫帮困、城乡共建及领导干部扶贫联系点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意见、要求,落实老干部的两个待遇;负责离退休支部党建及老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组织老干部活动,并做好全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