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部门职责
 
本溪市粮食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政策;起草本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律、规章;拟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市粮食年度购销储存平衡计划、调控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社会粮食统计工作;负责粮食行业统计与分析工作,监测全市粮食市场供求运行态势;建立粮食应急保障预案;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组织粮食进出口。
  四、履行对全市粮食流通的监管,负责对国家、省有关粮食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粮食收购、储运、加工及批发、零售市场的监管。
  五、负责军粮供应工作;安排市内缺粮贫困地区、水库移民和救灾、以工代赈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负责地区间粮食调拨,保持市场稳定。
  六、提出市级储备粮规模和布局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其收购、轮换、使用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油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等流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粮油储备库的建设与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食储备工作,确保粮食安全。
  七、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财务、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审计和监督;参与测算核定各种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配合财政部门管理和监督市本级粮食风险基金。
  八、指导全市粮食行业推广应用粮油储藏、加工等新技术;受有关部门委托,监督执行全市粮油产品标准和粮油检测制度、方法。
  九、负责全市粮油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培育、发展和完善工作,搞好粮油市场体系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