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是民族大市,是全省民族工作重点地区之一。现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佤族、高山、纳西、土、达斡尔、仫佬、仡佬、锡伯、普米、塔吉克、俄罗斯、鄂温克、独龙、鄂伦春、赫哲等33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总人口为519720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33·2%。
本溪民族具有如下特点:
1、人口比例高。全市33个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在全省排位第七,而占总人口比例位居全省第二。人口超过1万的少数民族有满族、回族和朝鲜族,其中满族人口47.37万,排全省第六位,占总人口比例为全省第二;回族人口2.53万,排全省第二位,占总人口比例为全省第一;朝鲜族人口1.34万,排全省第六位,占总人口比例为全省第四。
2、民族区域多。全市下辖本溪、桓仁2个满族自治县,占县区总数的1/3,还有2个民族乡(雅河朝鲜族乡、思山岭满族乡)和6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桓仁镇、普乐堡、拐磨子、下马塘、火连寨、高台子)。民族区域比例全省最高。
3、土地面积大。全市民族自治地区国土面积710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84.36%, 比例为全省之最。
4、历史文化悠久。全市民族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桓仁五女山作为二千年前的高句丽开国都城,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本溪满族自治县是满族发祥地之一。
5、战略地位重要。全市民族地区矿产、森林、水利、旅游等资源相当丰富,桓仁又地处边境地区,民族工作在我市政治、经济发展中处于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甚至于对全省乃至国家来说,都是一项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
6、优良传统突出。本溪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争创活动的发起城市,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民族工作。在迄今已召开的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本溪均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荣誉称号,有四任市委书记(丛正龙、董九洲、李英杰、王专)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宗教工作概况
本溪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五大教派俱全。其中,九顶铁刹山是东北道教发祥地, 宗教基础比较深厚,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区之一。全市共有宗教信徒7249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6%;正式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69处;宗教职业者109名。全市有专兼职宗教工作干部15人,其中市宗教局分管局长1名,宗教处专职干部4名;桓仁县分管局长2名,专职干部1名;本溪县分管局长1名;溪湖区局长1名,专职干部1名;平山区局长1名,专职干部1名;明山区局长1名;南芬区兼职局长1名。全市已经成立的爱国宗教团体6个,分别是本溪市天主教爱国会、本溪市天主教协会、本溪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本溪市基督教协会、本溪市伊斯兰教协会和本溪市道教协会。市佛教协会正在筹备之中。
本溪宗教具有以下特点:
1、教派齐全。我市是五大宗教俱全的城市,此类城市在全省共有6个。
2、宗教与民族相交织。我市有回族人口2.53万人,人口数量仅次于沈阳,是全省伊斯兰教工作的重点城市。
3、教徒数量发展较快,尤其是农村基督教信徒数量有快速增长的趋势。而且教徒的结构有明显的年轻化、高层化、男性化等特点。
4、宗教工作部门人员少与宗教工作任务重的矛盾非常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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