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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职责
 
  本溪市民政局机关现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处、优抚安置处、农村救灾救济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监察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等12个行政处室,党群机构设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两个机构设在本溪市民政局。
办公室
  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与调查研究,局机关公文处理、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
  联系电话:0414-3841766 传真:0414-3841755
民间组织管理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联系电话:0414-3841730
优抚安置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协调处理军政军民关系中的矛盾和纠纷;
  二、协调安置现役军官家属就业和部队子女就学以及各项拥军政策的落实;
  三、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褒扬、评残定烈等工作;
  四、收养荣复转退孤老军人、孤老烈属工作和牺牲病故军官家属易地安置工作;
  五、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六、协调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城乡光荣院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城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指导县、区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和农村退伍军人的开发使用;
  八、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
  九、指导市光荣院、市烈士纪念馆、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和市军用饮食供应站等直属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的管理。
  联系电话:双拥办公室 0414-3841738
       优抚安置处 0414-3841737
       退 伍 办 0414-2821255
农村救灾救济处
  一、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组织检查、上报灾情,统一发布全市自然灾害情况;
  三、管理、分配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
  四、组织指导灾民安置和救灾捐赠;
  五、负责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济等工作。
  联系电话:0414-384172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处
  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监督执行城乡特殊困难对象的社会救助活动,监督检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县、区社会救济工作。
  联系电话:0414-3841732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一、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民主政治建设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定期组织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社区建设工作;
  五、组织实施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
  六、解释、答复有关基层政权建设的法律、政策的群众咨询;
  七、依法对结(复)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等进行服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14-3841720
区划地名处
  一、负责拟定全市行政区域规划;
  二、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三、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与维护、管理;
  四、处理边界纠纷,提出仲裁建议;
  五、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市辖自然地理实体、街、路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设置安装地名标志,推行标准化地名的使用和监督;
  六、全市路、街、巷、楼、门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安装与管理。
  联系电话:0414-3841717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一、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行业管理与业务指导;
  二、全市城镇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业管理与业务指导;
  三、“三老”孤老入国办福利机构供养的审核;
  四、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14-3841728
财务审计处
  负责民政事业费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民政事业费和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审计工作;民政财务、会计各项指标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414-3841722
组织部(人事处)
  一、负责本局党建及党员队伍管理工作;
  二、编制人事工作计划;
  三、本局人事劳动工资管理;
  四、人员编制、人事调配、机构设置;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
  五、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
  六、指导全市民政组织和民政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0414-3841711
宣传部
  一、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与建议;
  二、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四、指导本系统干部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和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组织本系统干部和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教育。
  联系电话:0414-3841712
纪检委(监察处)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纪律,受理检举、控告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联系电话:0414-3841726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全心全意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
  联系电话:0414-2824640
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负责各县区、市直各系统以及各专业老龄组织机构的组织建设;
  二、宣传老龄工作及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
  三、掌握全市老年人基本状况;统筹规划、组织全市性尊老敬老活动,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等;
  四、建立健全老龄工作社会化服务体系;五、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六、统筹规划完善老年福利设施。
  联系电话:0414-2843785 282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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