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计财处)
一、 负责农委下发文件的拟稿、文字把关、打字、校对、印发等;
二、 负责主任办公会议、农委会议议题收集、会议安排、会议记录等;
三、 负责以农委的名义召开的大型会议的材料及会务工作;
四、 负责农委印鉴、介绍信的管理,党案的收集、立卷、保管和对基层档案工作的指导;
五、 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催办、报纸、刊物的订阅、分发等;
六、 负责全委的计划生育,以法行政、民族、消防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七、 负责办公用品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
八、 负责组织机关搞好卫生,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各种义务劳动;
九、 制定市级及县区支农生产专向资金,农口事业单位发展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和预算支出;监督农业财务管理工作;
十、 负责农委系统财务检查和委属事业单位的内审工作;
十一、 负责编制年度生产、财务、基本建设和物质计划工作;
十二、 负责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全市各项业务活动和专向培训工作;
十三、 负责完成农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人事科教处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劳资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 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
三、 负责干部调配、录用;
四、 负责干部培训及科技干部管理
五、 负责干部计划统计报表及档案管理
六、 负责所属单位科研项目和科技推广项目的管理工作;
七、 做好“科技兴农”的协调服务工作和抓好科技包户工作;
八、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会科技外事工作;
九、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成人教育工作;
十、 做好委属单位劳动力调配、管理、计划、工资、统计报表、生产安全;
十一、 做好机关公务员年底考核、任职考核和委属单位班子考核工作;
十二、 负责完成农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机关党委
一、 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计划和措施;
二、 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机关党的建设,部署年度计划,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三、 督促、指导和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计划等情况;
四、 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训、总结、争先创优评比、民主评议等工作;
五、 了解和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员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六、 为党组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做好服务工作;
七、 负责对党员的管理、调转、调入及党费的收缴工作;
八、 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 负责本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
十、 负责对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
种植业管理处(果药处)
一、 执行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的种植业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 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全市粮食、蔬菜、果、药、菌、花生产发展规划及年度指导性计划;
三、 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指导生产;
四、 及时准确地提供、传递农情信息;
五、 强化服务功能,做好协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所属农业推广中心,种子站在业务上的指导和工作上的协调;
六、 强化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
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
一、 贯彻执行农村能源建设方针、政策、法律;
二、 负责制定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组织开展农村节能工作,推广、引进新技术,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四、 抓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的科技推广和管理工作;
五、 负责农村地区秸秆燃气、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 组织农村能源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 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 负责农村经济委员会ISO14001内审工作。
扶贫办(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一、 制定全市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组织、协调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
三、 制定农村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的扶持标准,组织贫困状 况的检测和统计;
四、 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上报和管理有关扶贫项目,组织对贫困地区的干部培训;
五、 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六、 指导农村承包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节和仲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
七、 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实施、农村财务会计队伍管理、农村财务电算化实施;
八、 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试点监测、执法检查、案件查处;
九、 指导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审核和监督管理;
十、 指导农村合作经济政策实施、农民专业协作组织管理、试点示范;
十一、 指导全市农经队伍岗位培训;
十二、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农机处(农垦处)
一、 贯彻党和国家农机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 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管理工作;
三、 负责编制、编报,本溪市农机化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实施;
四、 组织实施全市农机行业的科教、推广、培训工作;
五、 组织实施全市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监管农机维修、销售市场;
六、 负责全市农机系统的统计报表工作;
七、 认真贯彻执行党对农垦的各项方针政策。对本溪农垦系统实行宏观调控;
八、 编制本溪市农垦系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协调各农垦企业组织实施;
九、 编制汇总本溪市农垦系统财务预、决算,上报省、市主管部门;
十、 编制汇总本溪市农垦系统年度统计报表,上报省、市主管部门;
十一、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老干部处
一、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离退休干部方面的具体文件精神;
二、 制定农委老干部管理办法和制度
三、 组织离退休人员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四、 组织老干部参观工农业生产,了解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
五、 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六、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