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职责>>正文
 
本溪市气象局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上级气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其他气象信息的发布;
    三、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面气象观测、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参与组织防灾抗灾工作。管理和组织人工降雨等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
    四、负责本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参与重点建设工程、开发项目、城镇建设规划中的气候条件评价、论证;
    五、归口管理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与气象有关的安全设施特别是防御雷电灾害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核、施工验收和技术检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