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责
组织协调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日常政务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法律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承担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党委日常办公事务。承担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法律事务。
一、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组织行务会、行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行长联系会,组织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行领导批办以及下级行请示的事项,并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督查催办,制定机关办公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行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
三、负责组织起草、审定有关金融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联系和指导宣传工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系统信息综合反馈工作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四、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机关文件、电报和其他资料的收发、印制和销毁工作。
五、负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印章、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党委印章,负责制发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直属分支机构、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印章,对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系统印章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六、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的档案资料,对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系统档案工作进行指导。
七、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机关信访、保密工作,对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系统信访、保密工作进行指导。
八、负责协调办理与人民银行有关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
九、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和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安排工作,并承担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整理工作。
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党委安排部署,协调直属分支机构、有关部门完成党委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党委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综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务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系统金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承担日常法律事务工作。
十三、承办党委、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货币信贷管理处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信贷政策,负责辖区经济金融运行、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外汇形势、辖区民间融资情况的监测与分析;
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对辖区各类再贷款、存款准备金、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进行监管;
四、负责辖区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在金融市场中开办各类
业务的管理、分析、监测,主要负责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场外融资业务的管理、监测和监管;
五、负责组织协调辖区金融稳定工作,对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监测、评估、处置,指导、监测辖区金融改革,与地方党政机关及有关经济部门沟通金融情况,促进信用社区建设,改善辖区金融生态环境;
六、负责对直属分支机构辖区、各金融机构货币信贷、金融
市场和金融稳定专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调查统计处职责
一、负责制定调查统计工作计划,依据上级调查统计制度,组织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二、根据上级或市中心支行调查课题要求,组织调查研究,形势分析,主持撰写调查报告,经领导审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三、负责征信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许可项目;
四、负责辖区各类金融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组织金融统计业务竞赛。
五、负责组织、指导辖区调查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会计财务处职责
一、组织制定辖内工作计划,组织贯彻执行《会计法》、《票据法》各项财会制度等法规制度,并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实施细则;
二、组织对辖区各银行机构结算检查和账户检查,组织裁决结算纠纷,开展结算宣传和咨询,组织管理全辖联行业务;
三、组织编制并审定全辖财务预算收支计划,批复、分配预算指标,并组织进行财务分析;
四、负责人民币账户行政许可审批;组织辖内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申报工作;
五、组织各类支付结算应用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
六、组织辖区票据交换工作,制定票据交换办法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辖区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抓好反洗钱工作;
八、组织年终决算工作,审查全辖汇总月计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决算报表、结算报表及其它报表;
九、组织监督检查辅导会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达标升级活动;负责对辖内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十、负责编制辖内全年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组织固定资产价值核算;
十一、组织编制全辖集中采购计划。
科技处职责
一、根据上级行科技工作总体规划,开展和规范科技工作,组织并实施各类应用系统推广与应用,推进辖内业务系统自主创新和应用工作;负责辖区各类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二、负责金融城市网的规划与管理、辖区内联网运行维护与管理、网络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
三、负责辖区银行卡联网通用组织协调工作,进行银行卡联网通用检测,开展银行卡业务数据统计报表和其他报表统计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银行卡技术风险问题,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银行卡技术业务创新工作;
四、负责辖区行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五 、负责辖区电子化设备集中采购及其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分支机构的科技培训和科技宣传工作。
货币金银处职责
一、组织检查辖区金融机构货币发行、现金管理、现金出纳的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金融机构的违章违规和违法行为;
二、组织编制辖区内发行基金计划、损伤券销毁计划,上报上级行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反假人民币宣传、培训工作,打击制造、贩运假币等犯罪行为;
四、组织发行调拨核算业务操作,开展货币流通调查,提供货币流通信息资料,及时调整券别结构;
五、负责辖区现金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区货币金银业务培训工作。
国库处职责
一、办理国际预算收入的收纳、化分和留解;
二、办理国家预算支出的拨付;
三、向上级国库和同级财政机关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四、协助财政、税务机关督促企业和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及时向国际缴纳应缴款项,对屡催不缴的,依照税法协助扣收入库;
五、组织管理和检查指导下级国库的工作;
六、组织开展调研与统计分析工作;
七、组织国债发行与兑付的宣传、防假反伪、结束清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国库业务培训工作。
营业室职责
一、组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票据法》、会计制度、结算制度、联行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
二、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
三、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资金清算业务;
四、管理各银行备付金账户,对往来资金进行实时监控;
五、负责组织、指导辖区会计核算业务培训工作。
内审处职责
一、对各职能部门、直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财务纪律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各职能部门、直属分支机构和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辖区人民银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各级领导干部实施履行职责山脊和离任审计;
四、对内审监督检查情况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五、对辖区计算机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内部控制以及计算机基础设施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六、实施审计后,按照有关规定向本行行长和上级内审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及时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和工作责任事故;
七、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分支机构的内审工作,组织调研和内审专业培训。
人事处职责
一、根据上级行工作要点和市中心支行领导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人事、劳资、教育、思想政治、老干部工作计划,并分步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拟制实施管理领导行员的考察、考核、调查、交流方案,负责辖区行机级以下领导成员进行考核,提出培养、使用和调整建议,并履行干部职务任免程序;
三、按上级行文件政策和市中心支行工作需要,负责拟定中心支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
四、负责组织协调各系列职称的申报、推荐、评(考)聘和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交流和定期考核;负责职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五、负责全辖劳动工资计划的发放、指标的控制和管理,对直属分支机构进行检查指导,负责人事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负责指导养老、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做好统筹的征缴、支付、会计账务处理及定期报表上报工作;
七、负责辖区行员岗位技能培训、业务培训及相关考试工作,负责辖区行员出国(境)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承办职工离、退休及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查阅和保管等工作;
十、负责学历认定的具体工作。
外汇管理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汇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完成和落实总省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辖区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经常项目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资本项目管理工作;
五、依法检查辖区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管理外汇市场运作秩序,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为总省局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七、规范辖区内外汇账户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外汇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事后监督中心职责
一、审核业务处理依据是否合法有效,账务处理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处理结果是否准确,会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
二、发现、纠正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差错和问题,检验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质量;
三、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及时反映监督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保卫处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目标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武器装备的管理,组织实施守库押运销毁工作,做好防盗防抢工作,确保库款安全;
三、负责保卫守押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法纪、道德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达标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协调联络有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本系统金融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系统协助公安查处案件;
五、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抓典型,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安全保卫业务培训工作。
宣传群工部职责
一、负责起草全辖宣传思想工作年度计划,经党委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三、领导、组织、协助开展职业道德、时事政策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疏导思想,解决问题,调动积极性;
四、组织调查了解队伍建设情况,负责推广典型、先进经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并对有关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报请党委;
五、负责对全辖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
六、组织全辖职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七、协助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承办材料审核、评选、命名活动;
八、负责学习材料的征订、购买、发放工作;
纪检监察室职责
一、组织制定工作计划,筹备组织市中心支行系统纪检监察会议,部署年度工作,根据《党章》和《监察条例》等规定,指导、督促、检查辖内分支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党纪、政纪和金融法规情况;
二、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的查处,按照办案程序做好立案、调查、审理、处理工作;
三、协助市中心支行党委抓市中心支行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指导市中心支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审核签发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报表、材料。
机关工会职责
一、有组织地开展金融工会活动,组织金融系统劳动竞赛和文体活动;
二、按照工会章程指导工会开好职代会,组织职工参政议政,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认真搞好调查研究;
三、抓组织建设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职工学习金融政策、金融法律、金融业务和新技能及新知识,建立人才队伍;
四、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金融工会和系统工会女工工作。建设“职工之家”;
五、负责辖区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六、坚持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七、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措施、任务。
后勤服务中心职责
一、制定机关后勤保障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编制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采购委员会批准后,组织采购、分配和使用;
三、督促检查车辆保养维修;
四、负责指导食堂工作,市中心支行所属产权的住房修缮,改善机关办公条件,提供良好的物质设备,提高办公效率;
五、负责组织各种会议和会务保障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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