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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职责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工作;负责机关信访、目标责任制、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人事处
  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和培训以及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指导水务系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局离退人员的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
  拟定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属水工程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水务系统的财务、会计的管理,对水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水政渔政处
  拟定全市水政、渔政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水政、渔政管理规章和政策;实施指导水政渔政监察和执法;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务系统水政、渔政法律宣传工作、协调并仲裁水事和渔事纠纷。
                建设管理处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管理、造价管理及从业人员的资质标准和资格的审核;负责全市水务科技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农村水利处
  研究拟定全市农村水利的政策;编制和实施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的抗旱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市村镇供水、节水和人畜饮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田水利补助费的审核、审批工作。
                 水产处
编制水产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市、县(区)水产产业化及有关单位的新品种引进、繁育、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
                城市水务处
  组织指导全市计划用水、供水、排水、节水、污水治理以及城镇供水水源的规划工作;编制全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治理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监测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质;负责全市供水企业的资质审定,供水企业的停水申请以及公共供水设施的改装,拆除或者迁移的审批工作。
                机关党委
  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局党组的指导下,主持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向市直机关工委、局党组汇报、请示工作。组织拟定党委年度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活动计划;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领导和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开展活动;负责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主持党委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换届选举,完善党委的各项工作制度,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党支部书记会、党员大会等;在局纪检组指导、安排下,具体抓好系统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综合治理及案件的处理工作,对系统内出现的违章、违纪现象和个人实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领导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做好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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