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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主要职责
 
              本溪市水政监察支队
  主要职能:
  1、依法对全市行政区哉内的水事、渔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水事、渔事违法案件;负责依法实施市水务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
  2、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水利规费征缴情况的稽查;负责追缴跨年度未征缴到位水利规费;负责征缴因查处水事、渔事违法案件需追缴的水利规费。
  3、负责检查指导县区水政、渔政监察工作。
           本溪市水资源(节水)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取水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年检以及对违反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节水技术的推广工作;
  4、负责征收全市水资源费和加价水费;
  5、负责县区水资源管理的指导工作。
            本溪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能:
  1、组织宣传广大群众提高防汛减灾意识;
  2、有计划、有组织的协调有关部门推进防汛工作;
  3、完善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4、制定防御不同类型洪水预案,研究洪水调度和防汛抢险的最优决策方案。
  5、研究、掌握我市洪水规律和汛情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探索新时期科学防洪减灾及应用
            本溪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能:
  对全市水产新技术推广工作、项目进行管理;水产技术推广许可及水产品推广许可管理;对全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机构与队伍进行建设与指导;负责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大水面增殖放流;进行渔业环境管理及监测,渔业水质监测、渔业资源监测;鱼药、鱼用饲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参与制定水产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产技术的专业培训,技术技能鉴定及鱼病防治,并提供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水产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水产技术活动,开展水产科学研究和新品种开发;负责我市水产养殖病害的综合防治、监测、技术开发、人员培训、知识普及、信息发布与传递工作,负责水产品用药、饲料的监督工作,负责水产种苗检疫等工作。
              本溪市水土保持站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及利用工作;
  2、组织拟订全市及大流域中、长期水土保持规划、区划,制定综合治理开发、预防监督等具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预报工作;
  5、承办省水保局等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本溪市河务处
   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河道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河道整治计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市本级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管河流及省委托管理江、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核及监督管理。河道内施工方案许可;河道内设置和扩大排污口许可;占河许可;堤岸防护林采伐许可;填堵、废除防洪围堤许可;蓄滞洪设施许可;河道内采沙、取土、淘金、弃置沙石或淤泥、爆破、钻探、筑鱼塘码头、存放物料、考古等活动许可;利用戗台做路许可;在堤防上修建涵洞、泵站和埋设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竣工验收许可;占用河道规划保留区土地许可;
  、行政事业性收费;
  5、河道清淤及河道防洪工作;
  6、涉河水事案件的查处;
  7、负责县区河道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8、直接管理太子河、浑江、细河、富尔江、北沙河、草河、万两河、金家河、马圈子河及十五条城市山洪沟。
             本溪市水利设计研究院
  主要职能:
  1、负责中小型河道流域综合开发利用和规划;
  2、负责水利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3、负责工业民用建设工程设计;
  4、负责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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