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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办公室:办理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发布、统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
  政策法规处:组织宣传并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文书审核;负责组织行政复议、听证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举报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处: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执业药师和从业药师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处:负责对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审查;负责药包材注册的审查;负责申办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资格审查;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实施药品再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查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督处:负责对申办药品批发企业资格的审查,审批药品零售企业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负责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查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器械处: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审查,核发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实施医疗器械再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负责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抽验工作;查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举报的查处。
  稽查处:负责辖区内药品、经营和使用的稽查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负责药品质量投诉、举报的查处;组织实施药品抽验工作。
  食品安全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督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事项;定期发布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综合协调全市食品安全联合“打假”行动;督查、评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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