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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工作职能
 
  本溪满族自治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监督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
  2、依法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3、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审查。
  4、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抽验。
  5、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6、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组织监督、并牵头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承办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桓仁满族自治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监督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
  2、依法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3、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审查。
  4、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抽验。
  5、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6、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组织监督、并牵头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承办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溪市药品检验所职责
  1、 负责本辖区的药品检验工作;
  2、 负责对本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技术上的指导、培训等工作;
  3、 负责综合、上报和反馈辖区内药品质量信息;
  4、 承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抽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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