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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商业局直属单位
 
本溪市酒类管理办公室
    主要领导:王洪潭
    主要职责:
    l、负责本市区域及本溪县、桓仁县酒类行业管理及酒类生产、经营学位(个人)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酒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负责制定地区酒类流通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酒类流通发展计划,规划酒类经营网点布局,以及市场宏观调控与管理,并组织实施。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制假、贩假及储存等重大违法案件。
    5、负责审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的生产经营资格,核发酒类生产、经营许可证、准销证明及酒类广告的审核。
    6、负责监督、管理“洒类商品安全保障"查询系统运行。
    7、承办与全市酒类监督、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本溪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主要领导:朱春利
    主要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散装水泥发展中、长期规
    2、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和限期淘汰的散装水泥适用 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录;
    3、按着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收缴散 装水泥专项资金;
    4、对本行政区散装水泥设施、装备建设或改造项目 可行性进行审查、批准;
    5、对本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水泥生产企业水泥散 装发放能力的设计和建设的同步性进行核查;
    6、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 水泥生产企业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7、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检查、核定水泥生产和使 用单位散装水泥发放和使用装备的配置情况;
    8、按照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发放散装 水泥生产许可证;
    9、对本地区散装水泥生产情况和散装水泥设施、装 备情况进行统计报表;
    10、制定并组织实施限期禁止城市市区现场搅拌混凝 土的计划;
    11、对本行政区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单 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
    12、开展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国家发展散 装水泥政策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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