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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机构设置
 
党史处
    按照中共本溪市委的要求,在史志办班子领导下,坚持资政育人的方针,紧密结合全市工作大局,不断扩展党史编研和宣传工作空间,为现实服务。职责如下:
    1、结合全市党史工作和史志办工作实际,提出本处全年党史编研和宣传的工作计划。
    2、负责本溪市地方党史资料特别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工作。担负编纂本溪地方党史、专题资料、党史人物传记及其它党史丛书的工作任务。
    3、结合全市工作大局、党的生日、老一辈革命家诞辰开展党史、革命史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对县、区出版地方党史书籍的审查和党史工作业务指导。做好与省内兄弟市党史部门业务交流工作。
    5、及时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和本溪市委布置的相关征编任务。
    6、完成史志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方志处
    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史志办班子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溪市地方志的编修工作。职责如下:
    1、担负《本溪市志》的资料征集、整理、篇目设计和志稿的编辑、总纂合成工作。及时组织召开《本溪市志》模拟本的审核、评审会议。负责对《本溪市志》书稿的校对、定稿,做好出版前的各项工作。
    2、负责指导县区志、专业志、部门志的编修出版工作并参与上述志书的评审。对县区及相关部门的修志业务进行指导。
    3、负责收集、整理、研究本溪地区的旧志和市情、县区情资料。
    4、完成省地方志办公室和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征编任务。
    5、完成史志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年鉴处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史志办班子领导下,负责编辑每年一部的《本溪年鉴》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筹备召开全市《本溪年鉴》征编工作会议。对供稿部门及撰稿人具有业务培训、指导、协调的责任。
    
    2、负责制定《本溪年鉴》篇目设计,按时完成文稿和彩页的征集和编辑任务,认真执行三级编审责任制度,把好政治、文字关。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溪年鉴》出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完成史志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秘书处

    秘书处是史志办综合性服务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史志办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业务处室的编研工作提供保证。
    2、严格执行史志办人事管理、文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办公用品发放、车辆管理制度。做到不询私情、秉公办事。
    3、负责本办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身体、生活情况。
    4、做好史志书刊出版前的各项准备、书刊发行和保管工作。
    5、认真搞好上级领导和外来客人的接待工作。
    6、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完成史志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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