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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本溪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和省台办的指示和要求,拟定我市对台工作、涉台事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对台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开展对台工作,督促和检查全市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三、研究和提出我市对台经济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各单位开展对台经济工作;开展对台经济工作调研,为台商来我市投资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协商和组织全市各方面积极开展对台招商引资和对台贸易;为台商在本溪兴办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四、掌握全市的台资企业情况,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为台资企业服务,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负责并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我市常驻台商。
  五、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对台交流交往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市各领域同台湾进行对口交流与合作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管理并审批我市赴台团组和个人往来台湾的相关事宜和手续;指导并会同相关部门接待台湾来访交流和考察团组及重点台胞。
  六、负责全市对台宣传工作,对涉台宣传报道进行指导审查。
  七、负责全市对台理论政策、方针和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管理市台湾问题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八、管理涉台捐赠工作。
  九、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单位处理对台突发事件和涉台法律事务;受理台胞、台属来信来访。
  十、负责指导各级党委对台干部、涉台服务窗口、台属三支对台工作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省台办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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