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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卫生局机构设置
 
医政处
  一、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美容、采供血机构)的行政管理,医疗、护理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治理整顿医疗秩序、查处非法行医活动;审核医疗广告;
  三、负责城区新设医疗机构的审批;
  四、负责执业医师、护士登记注册工作;
  五、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六、代管红十字会工作;
  七、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八、负责处室人员的考核和政治、业务学习;
  九、组织社会性体检。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处
  一、负责传染病防治及监督执法工作;
  二、负责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及健康教育工作;
  三、负责地方病防治工作;
  四、负责法制建设工作;
  五、协助主管局长抓好预防医学会工作。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
  一、全市农村卫生工作;
  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四、全市妇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管理工作;
  五、负责卫生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全行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直属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七、业务上归口管理市妇幼保健所。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
  一、拟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规划;
  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政策;
  三、协调各部门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环境条件;
  五、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和全民健康教育;
  六、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和人才发展规划;
  七、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八、审批、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人事科教处
  一、负责市直卫生系统的人事和全市卫生系统科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人事科教处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标准;
  三、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系统人才培养长、短期计划和实施细则;
  四、负责全处的协调、管理等工作。
规划财务处
  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计划;
  二、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编制我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的配置;
  三、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的管理;
  四、制定规划财务工作年度工作重点;
  五、组织本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卫生经济理论研究;
  六、编制市本级卫生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承办政府及相关部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一、主持和领导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二、统筹协调、督促各处室的业务工作;
  三、负责局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
  四、负责组织起草局机关工作总结和计划;
  五、负责大型会议的计划管理、组织安排和会务工作;
  六、负责局发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
  七、拟定各种文件的拟办意见;
  八、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一、负责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方针政策工作;
  二、依照相关法律维护保障老年人权益工作;
  三、负责市直单位老干部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卫生局与市老年卫生工作者协会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全局关心下一代工作;
  六、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工作。
监察处
  一、监督检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本部门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三、监督检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四、督促、协调本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行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五、受理对检查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
  六、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卫生局党委及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工会
  一、抓好工会自身组织建设;
  二、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搞好职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四、围绕经济建设,组织开展各种活动;
  五、加强对工会会员的思想教育;
  六、完成上级工会和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组织部
  一、负责全系统党的组织建设;
  二、负责全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三、负责全系统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
  四、牵头负责全系统知识分子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系统基层组织部门建设;
  六、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宣传部
  一、负责指导全系统的宣传思想及理论学习工作;
  二、负责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政工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五、负责全系统的统战、侨务、民族团结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工作;
  七、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团委
  一、主持团委的全面工作,负责对基层团委、总支、支部全面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二、贯彻执行同级党委、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对团员青年的教育与管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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