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物价检查所
按照国家和省《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依据《价格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对本溪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各类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规范各种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及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强化价格执法监督职能,保护和促进公平、公开、有序的价格竞争。组织开展全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价格诚信创建和价格服务进迈家工作及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工作。依法受理县(区)属被处罚单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复查和裁决,应诉被处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行政诉讼。
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本溪市价格认证中心
负责受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促裁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进行鉴定;对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进行认证,负责价格资咨询服务。
本溪市成本监审中心
负责本地区主要农产品成本及收益情况的调查,掌握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具体包括: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涉及公用事业、物业管理、交通运输,教育、专业服务、旅游服务等6大类16个项目价格,并拿出成本审核报告。对饲养业、种植业生产成本进行常规调查,品种包括生猪、蛋鸡、大豆、玉米、水稻,分析成本并行成调查报告。对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和农户购买农资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指导县、区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及成本监审工作。
本溪市价格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向市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与有关部门配合,直接查处全市范围内社会影响较大的价格举报案件和跨地区的重大价格举报案件;依照有关规定,直接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举报案件;具体办理批转、转交各县区、所内各科室查处的价格案件文书;负责对批转给各县区、各职能科室查处的价格举报案件的催办及处理结果的统计汇总;负责收集价格举报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对其中的重要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