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是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机构规格等事宜的批复》(本编发[ 2005 ] 15 号)的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机构。
政府采购中心内设综合招标部、采购一部、采购二部。
综合招标部职责
负责保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综合性工作及采购项目开标、评审等工作。
1.政府采购中心业务综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草拟中心业务规章制度及综合性文字材料;受理市政府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表,填制《政府采购项目审批传阅单》并下达;中心内外部网络建设、维护和办公自动化工作;中心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工作;中心业务考核工作;培训和宣传工作。
2.负责政府采购中心的行政保障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采购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等的收取及返还工作;文件收发、传递、督办、机要、文印、保密、档案管理工作;办公设备、用品及消耗材料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分发,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职工生活福利、安全防火防盗等行政后勤工作。
3.负责政府采购中心党务、人事、工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在市财政局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日常党务、人事、工会等方面管理工作,统一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奖惩工作。
4.负责开标前的准备工作。负责开标(谈判)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编制和发售采购文件 , 协调采购单位落实采购工作,进行市场调查,审核、完善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要,拟订评标(谈判)程序、方法和标准,编制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拟订并发布采购公告、变更公告及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协调采购单位会签确认采购文件;印制和发售采购文件;解释、澄清、答复投标(谈判)供应商提出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问题;协调采购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时间、地点召开项目情况说明会,组织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负责供应商资格预审;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所需评审专家的专业要求和人数。评审专家、纪检监察监督员随机抽取及联系工作;筹备、组织开标(谈判)会;准备评审所需的文件表格等资料;拟订开标(谈判)程序;协调采购单位参加开标(谈判)评审工作。
5.负责组织开标(谈判)。主要包括:主持开标(谈判)会;组织供应商或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谈判、询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指定专人记录,记录须经现场纪检监察监督员签字,存档备查。
> 6.负责组织评审工作。主要包括:按照采购文件公布的评标(谈判)程序、方法、标准,组织评标委员会(谈判)公正、规范地进行评审;负责组织编写评审报告,向采购单位报送评审结果;拟订并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组织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后审;负责对评审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评价,核实并记录有关内容。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一部职责
负责货物 ( 不含电梯、锅炉、中央空调、建筑材料 ) 和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维修等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综合招标部下达的《政府采购项目审批传阅单》和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采购。
2.负责协调督促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做好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和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参与合同的签订及标的的验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性能、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纠纷进行协调处理;组织采购单位编制验收报告;办理支付采购资金相关事宜;协调处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反馈意见(均需提供由单位签字盖章的正式书面文件),认真做好供应商履约情况记录,并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3.其他工作。主要包括:承办供应商询问或质疑;归集、整理本部门已经形成的采购文件,填写采购文件移交目录,定期将已经完成的采购项目文件移交综合招标部归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二部职责
负责工程类、与工程相关的货物类(含电梯、锅炉、中央空调、建筑材料)、服务类(不含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维修项目的采购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综合招标部下达的《政府采购项目审批传阅单》和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采购。
2.负责协调督促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做好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和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参与合同的签订及标的的验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性能、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纠纷进行协调处理;组织采购单位编制验收报告;办理支付采购资金相关事宜;协调处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反馈意见(均需提供由单位签字盖章的正式书面文件),认真做好供应商履约情况记录,并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3.其他工作。主要包括:承办供应商询问或质疑;归集、整理本部门已经形成的采购文件,填写采购文件移交目录,定期将已经完成的采购项目文件移交综招标部归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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