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全力支持民营企业
近年来,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特别是在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后,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服务民营经济。
一是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本溪市人社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本人社〔2019〕3号),共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加大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力度等六个方面22条具体政策措施,每项政策措施均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政策的能够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积极帮助民营企业人才培养。通过对我市部分民营企业实地走访,深感民营企业对人才培养、使用的迫切需求。我局从工作实际出发,将上海绿谷(本溪)制药有限公司、上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本溪鹤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恒通冶金装备有限公司 4家企业向省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为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148名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2.8万元。允许科技创新人才及其团队在科研院所和民营企业间双向兼职。高校、科研院所研究人员、科研团队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其离岗创业期限最长可为5年。
三是降低企业用人成本。2018年以来,继续执行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累计减负7016.3万元。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为186户符合享受援企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1564.3万元;为11名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9.2万元。为66户符合条件的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29.5万元。为平山区、明山区、高新区9家用人单位发放创业场地补贴5.2万元。
四是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简化参保登记手续,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依托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信息为新注册民营企业办理参保登记。对27项社保业务环节所需的实物手续实施清理,取消实物手续52项。通过信息化等手段,解决退休人员集中认证、待遇查询、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情况查询等12项“堵点”问题。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50项,“零跑腿儿”业务4项,切实方便企业办理业务,营造更好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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