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全覆盖
为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今年8月份以来我市的市、县区、乡镇三级财政部门以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为基础,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为支撑,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力争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
建设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的工作由中央统筹、省负总责。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对标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为依据,建立起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内容涵盖经济建设、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等55项资金清单,充分反映了我市扶贫资金需求和预算安排。
市、县区财政部门规定列入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要全部纳入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财政扶贫资金预算,自下而上建立扶贫项目库,并针对各类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具体情况和监管的不同要求,分类设置预警规则,开展动态监控,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目前,纳入到本溪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上的资金共计21.2亿元,被层层分配落实到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低保兜底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各个领域。
为避免财政扶贫资金被闲置挪用、虚报冒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市规定,市、县区财政部门履行辖区内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市财政局按月向省财政厅报告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情况,县区财政局按月向市财政局报告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情况。市财政局对存在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使用不精准等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县区进行督导,向扶贫工作主管部门或相关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为此,各级财政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各项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有效促进了动态监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及时反馈的逐级监控体系。
下一步,我市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将实现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信息共享,并推进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教育、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电网企业、银行等部门之间的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共享,为打通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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