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7月下旬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6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玉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7月下旬举行。
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题安排情况的汇报,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的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等内容。
主任会议建议第十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包括八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202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溪市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本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审议表决《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任前法律基础知识测试的暂行办法(修订草案)》,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庆伟、王悦武,秘书长张维利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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