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第2期)
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 2 期
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本溪县高起点 早部署 强配备
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召开后,本溪县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全县重点工作,高起点、早部署、强配备全力推动创城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提早部署,完善配备。本溪县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常委会议传达全市创城动员大会精神,召开全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和专项工作培训会,印发了《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并邀请省创城工作专家对全县创城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创城指挥部,下设文明培育、政务环境等11个工作组,由县委常委或副县长牵头;成立了创城办,下设4个工作小组,配置业务能力强、精通工作的实职副科级干部任组长,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创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创城工作。
二是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立足2021-2023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周期,严格按照《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聚焦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全面加强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分工明确、环节完整的责任链条,推进创城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确保一年上一个新台阶。明确创建目标:2021年完成基础创建任务,创建指标基本达标;2022年攻坚重点难点任务,力争创建指标全面达标;2023年,巩固创建成果,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力争进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
三是营造氛围,落实督导。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机关、学校、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等宣传阵地,在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宣传展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创建目的意义、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进一步激发群众主人翁精神,共创美好生活、共建美好家园。聚焦落实到位,加强督导引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提升权重,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全社会发动、全领域覆盖、全方位参与,促进全县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