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第27期)
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 27 期
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关于 2022年1月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实地测评结果的通报
为提升全市文明创建工作水平,1月13日至21日,市创城办对各县区和涉及实地测评任务的市直责任单位展开实地考核测评工作,测评采取随机抽取点位、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对6个县区、20个单位、300余个点位进行了量化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地测评情况
1.各县区
排名 | 县区名称 | 测评分数 |
1 | 桓仁县 | 82.10 |
2 | 本溪县 | 76.17 |
3 | 明山区 | 73.46 |
4 | 平山区 | 72.76 |
5 | 南芬区 | 72.15 |
6 | 溪湖区 | 67.73 |
2.实地测评责任单位
排名 | 市直责任部门名称 | 测评分数 |
1 | 市教育局 | 94.08 |
2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94.00 |
3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90.00 |
3 | 市退役军人局 | 90.00 |
5 | 市邮政管理局 | 88.33 |
6 | 市卫健委 | 87.00 |
7 | 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本溪银保监分局 | 86.92 |
9 | 市国资委 | 82.50 |
10 | 市公安局 | 81.25 |
排名 | 市直责任部门名称 | 测评分数 |
10 | 市商务局 | 81.25 |
12 | 市群团发展中心 | 81.00 |
13 | 市交通运输局 | 80.00 |
14 | 市住建局 | 75.51 |
15 | 本溪供电公司 | 70.00 |
15 | 市民政局 | 70.00 |
17 | 本溪车务段 | 68.00 |
18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65.00 |
19 | 市文旅局 | 64.00 |
20 |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 62.67 |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亟待提高。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对创城工作重要意义认识不高,存在畏难思想和观望情绪,认为创城是宣传部的工作,没有充分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缺乏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创城的工作合力。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提升。城市道路整体环境不佳,道路交通护栏及隔离墩空缺、损坏、移位,人行步道松动缺失、泥土裸露,道路破损、坑洼积水。特别是小区内公共设施,步道铺装残缺损坏,公共用地毁坏,绿化带缺失、占用,垃圾箱(桶)等保洁设施损坏,排水、供暖等市政工程收尾不及时等。
三是市容市貌卫生环境亟需整治。城市主要街道、社区整体环境不佳,公共场所存在积存垃圾、纸屑、烟蒂等卫生“死角”,垃圾中转站、公共卫生间周边污水污渍较多,各类小广告乱贴乱画屡禁不止。特别是小区内电线、网线等缆线架设极不规范,乱拉乱设,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城市管理亟需补位。城市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商业大街等公共场所存在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缺乏规范化、人性化管理,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仍是城市管理“顽疾”。一些地方公共场馆未建设无障碍设施和志愿服务站点,部分设施、站点建设后管理不到位,无法正常使用。公共场所存在流浪、乞讨人员。
五是交通秩序有待提升。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存在违规驾驶行为,车内外卫生状况不佳,出租车司机存在不主动开具发票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路口主动礼让行人意识不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主次干道、商超、农贸市场、社区、学校周边等停车不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率不达标,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存在违章行驶现象。
六是文化娱乐场所监管欠缺。部分经营性网吧存在未成年人上网、不出示身份证上网现象,消防安全隐患令人堪忧。校园周边200米内存在娱乐场所和无证摊点。
七是宣传发动有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覆盖面不广,缺少景观小品,创建氛围不浓。部分人员聚集场所没有设置“保持一米线距离”等提示标识。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全面启动城市更新工程。建议市住建局、市通管办、各县区结合2022年工作部署,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着力解决部分老旧小区道路破损和无障碍设施、文体设施、垃圾收集设施不全、完好率低等问题。分期分批分步骤有计划开展老旧小区飞线改造工程。
二是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议市住建局、各县区加大环卫和综合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小区环境,对无证商贩、占道经营、乱扯乱挂、乱堆乱放、乱摆乱设、露天烧烤等影响环境秩序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市容环境创城达标。
三是开展非法小广告集中整治。建议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通管办、各县区集中对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严重的路段和开放小区开展专项整治,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提高清理城市违法小广告的效率;在社区统一设置便民信息服务专栏,为民众发布广告信息提供方便。
四是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建议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加大执法力度,对违章行驶、乱停乱靠车辆及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严管严查,有计划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率。严格公交车、出租车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杜绝公交车、出租车司机不系安全带、言语粗俗、宰客拒载、不主动出具发票等行为,确保车容车貌达标、服务规范。
五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建议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按照《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未成年人部分)中的测评要求,对我市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存在经营性娱乐场所、非法行医、无证照摊点、售卖“三无产品”和其他违规违禁商品的销售网点,展开专项排查整治,推动创城达标。
六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活动。建议市民政局、各县区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含未成年人)进行系统排查,重点监控在市区内沿街乞讨、摆摊卖艺等乞讨行为,并加强对区域内的职业乞讨人员说服教育、依法引导或护送至救助站。
七是加大创城宣传力度。建议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各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公交站点和微信群等各类宣传载体和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多内容广泛开展创城宣传普及,特别是建筑围挡、户外商业广告设置和建筑物LED大屏幕、车载LED大屏幕播放要按照创城公益广告不低于30%版面或播放时长的要求,认真做好创城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