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中】关于修改《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修改《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溪市司法局根据《辽宁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50号)要求,对《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修改,根据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即日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现将公示期定为10天,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本溪市司法局。
联系人:肖同仁
电 话:024-43665835 13941492573
邮 箱:bxbs301@163.com
关于修改《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