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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定任命郭志强为副市长 决定郭志强为代理市长 何庆伟主持并讲话

来源:本溪发布 发布时间:2026-06-03 17:21:14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庆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付春辞去本溪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郭志强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本溪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郭志强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郭志强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有幸到本溪工作,深感使命光荣、责任千钧。将把这份深情信任转化为履职动力,把这份期望重托转化为实干担当,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市政府一班人,用心抓发展、用情惠民生、用责保安全,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力以赴推动本溪高质量发展,尽心竭力增进人民福祉,努力交出一份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异答卷。

  何庆伟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代理市长郭志强提出希望:要忠于宪法,牢记宗旨,信守承诺,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廉洁奉公,珍惜组织的培养与厚爱,珍惜全市人民的信赖与期盼,珍惜肩负的责任与使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畏艰辛,不怕困难,扎实工作,砥砺奋进,做好各项工作,在以市委书记王永威为班长的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与市委、市政府同心、同向、同力,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共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本溪篇章,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晓明、李萌娇、刘明刚、邴忠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杜平出席会议。

  市领导杨轩、吕雪峰,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山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