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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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溪湖区政府管理的本溪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善后办在那 | ||
来信人 | 黄** | 来信日期 | 2024-12-04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38 | ||
信件内容 |
区长:您好 我们原联化职工,根据本溪市工业加工区筹备工作组文件本工筹发[2006]18号关于利用原本溪“联化"闲置土地加快东风湖工业加工区项目建设的报和本政办请[2006]1685号市领导同意的批复 附件:1溪湖区人民政府文件溪政函[2006]27号关于利用原本溪联合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加快东风湖工业加工区项目建设的函。 2关于对本溪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上述文件说明溪政函[2006]27号,提出了解决"联"问题的建议,并征求了市国土资源局、经委和国资委的意见:将"联化168亩国有划拨土地等资产成建制划转溪湖区政府。继续保留联化"善后办",由溪湖区政府管理,负责处理"联化"的债权债务等有关善后事宜。我去区信访多次没有确定"联化善后办"到底在溪湖区那个部门,依据关于对本溪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中(三)联化善后办其他应付款(1)拖欠职工工资(原联化职工)91万元等。 现要求溪湖区政府明确"联化善后办"由区政府那个部门管理给我们联化职工一个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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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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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溪湖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4-12-09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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