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统计局关于商请提供数据的回复
一、我县仅统计城镇及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数据提供如下:
1、本溪县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3993元和14505元;
2、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5515元和15407元;
3、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7201元和16920元;
4、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7963元和18281元;
5、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0199元和20181元。
二、2017年-2019年及2021年不是普查年,上级统计机构未反馈常住人口数据,现代提供户籍人口数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1、2017年户籍人口28.8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68万人;城镇化率47.35%;
2、2018年户籍人口28.1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54万人;城镇化率48.19%;
3、2019年户籍人口27.8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39万人;城镇化率48.01%;
4、2020年(普查年)常住人口23.0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93万人;城镇化率60.33%;
户籍人口27.4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15万人;城镇化率47.84%;
5、2021年户籍人口27.3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01万人;城镇化率47.64%。
联系电话:02446822175,联系人:王坐方。
本溪县统计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