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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价格方面问题
来信人 于** 来信日期 2026-09-24
信件索引号 202600943
信件内容
城区的取暖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对幼儿园有什么优惠么?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日期 2026-09-30
办理结果

于哲:
      您好!您的关于“城区的取暖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对幼儿园有什么优惠么?”已收到,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调整我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明确我市城区供热价格为居民26元/立方米,非居民32元/立方米,按建筑面积计费。根据《本溪市水气热行业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目录清单》,经教育部门审批依规设立的幼儿园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感谢您的来信咨询,以上为答复具体内容。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