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zfhcxjsj-2026-0013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重新铺设明山区峪明路(东芬岗至小华山岗)两侧人行步道的建议》(第5088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6-10 | 成文日期: | 2026-06-1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重新铺设明山区峪明路(东芬岗至小华山岗)两侧人行步道的建议》(第5088号)答复
李翠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铺设明山区峪明路(东芬岗至小华山岗)两侧人行步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段道路(地工路—水塔路)是解放北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中一部分,由本溪市道路桥梁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PP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2017年9月末竣工通车,现建设、运营、工程结算已完成。
一是建议中提到原铺设的小块方砖(马蹄石)为10cm*10cm花岗岩,不易损坏,脱落原因为车辆碾压,造成局部脱落,主要集中在道口、汽车修理部门前、车辆违停处。PPP项目公司运营维护期间,由于道路无法封闭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养生,只能采用速凝混凝土的方式进行维修养护。
二是截止目前,马蹄石只有局部脱落,可通过正常维修养护,保证正常使用。因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如果更换将造成投资浪费,不建议更换。
三是建议中提到采用彩色透水混凝土或彩色防滑陶瓷颗粒等耐用、防滑的新型材料,替代原有小块方砖。因该段道路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此类项目资金来源多为市本级财政支出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需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得到你的关心和支持!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